2協警行為不當受處分
  陵水公安局聯繫當事人家屬,分管領導上門通報情況並道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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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“民警把我誤當吸毒仔還打我”》
  (詳見本報11月11日5版)
  □記者 徐一凡 通訊員 黃艷艷 陳思國
 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陵水宣傳部門獲悉,陵水公安局對在執法過程中實施不當行為的2名執勤協警作出全局通報批評並留隊察看一年的處分。
  據瞭解,11月7日零時30分許,陵水公安局巡控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:椰林鎮文化路某俱樂部有人喝酒聚眾打架,要求出警處置。接報後,執勤人員迅速到達現場,看到4名男子從該俱樂部門口衝出來,且神情慌張。民警上去盤問,並把他們帶回公安局審查。期間吳某閱、林某思、王某圖等3名男子突然手舞足蹈,大喊大叫,行為異常。執勤人員立即上前實施制止控制,但未果。同行的另外1名男子林某照馬上提出要用清水對3名行為異常的男子進行沖洗才能使其清醒。於是在場的執勤協警拿來清水對其中反應最強烈的吳某閱進行清洗,之後吳某閱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。經審查,4名男子並沒有參與打架鬥毆,且尿樣檢測證實其沒有吸食毒品。巡控大隊隨即結束審查,讓4名男子離開。
  經調查核實,2名協警在執勤過程中對其中3名男子實施了欠妥當行為,陵水公安局黨委召開黨委專題會議研究,決定對該2名協警作出全局通報批評並留隊察看一年的處分,同時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。事後,陵水公安局黨委還專門指派分管局領導主動聯繫當事人家屬,上門通報情況並道歉,得到了當事人家屬的諒解。  (原標題:2協警行為不當受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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